客家語拼音方案
發佈時間:2012/09/12
本次教育部公告的「臺灣客家語拼音方案」是基於92年公告之「台灣客語通用拼音方案」及客家委員會為辦理客語能力認證而使用的「客語能力認證通用拼音」整合修訂的成果。多年來,蒙各界提供修正意見,本方案曾於97年10月及98年2月兩次進行修訂。今因考量高屏地區四縣腔客家語與北部四縣腔存在南北差異,相關語文資料應採分腔處理為宜。是以本部邀請客家語各腔調之學者專家組成修訂小組,再次進行修訂。
歷次公告:
中華民國92年2月27日台語字第0920021788號公告
中華民國97年10月6日台語字第0970193476號修正公告
中華民國98年2月25日台語字第0980021410號修正公告
中華民國101年9月12日臺語字第1010161610號修正公告
客家語拼音方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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